工業污水處理:沉砂池運行管理的注意事項有哪些?
沉砂池的管理較為簡單,主要應按設計流量控制運行,停留時間越短、體積越小的構筑物,越要注意進水的均勻性。設計中應預留有足夠的超高,平流式沉砂池中廢水的平均流速一般為0.1~0~5m/s,豎流式沉砂池的上升流速應控制在O.02~O.1m/s,排砂后應及時將砂清運,以免影響環境。
為防治制革、毛皮工業污染物對環境的污染,引導制革、毛皮工業污染防治技術的開發和應用,逐步實現清潔生產,促進制革、毛皮工業規?;涂沙掷m發展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和《國家危險廢物名錄》,制訂本技術政策。
本技術政策的內容適用于制革、毛皮企業生產全過程的
工業污水處理 污染防治、環境監督與管理。
鼓勵采用清潔生產工藝,使用無污染、少污染原料,采用節水工藝,逐步淘汰嚴重污染環境的落后工藝;徹底取締3萬標張皮(折牛皮,細毛皮企業規模應酌情考慮,按自然張計算,以下同)以下的小型制革企業,推行集中制革、污染集中治理;建設和完善
工業污水處理設施,引導開展固體廢物的資源綜合利用,力爭使制革、毛皮工業環境污染問題得到較好解決。
新(改、擴)建制革企業應采用二級生化法處理其工藝廢水,采用成熟的清潔生產工藝進行制革生產;至2010年底之前,現有制革、毛皮廢水應經過二級生化法處理,采用成熟的清潔生產技術和工藝;需制定發布更為嚴格的制革、毛皮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