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鼓勵公眾積極參與環境保護,充分發揮公眾監督的作用,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,經核實為有效舉報的,由環保部門依法查處并獎勵舉報人。
各鎮街作為環境整治行動的執行主體,必須進一步增強工作責任感和緊迫感,認真分析和查找問題,采取有效措施、加大力度奮力推進各項整治工作。要嚴格執法監管,在整治過程中發現環境違法行為的或存在環境安全隱患的,必須做到執法到位、執法公正和后續監管到位。加強對整治進度較慢地區的重點督辦,著力督促、指導、協調解決整治中遇到的問題,加快整治進度。
治理環境污染,需要促進經濟與環境的協調發展,配合市委市政府關于大力整治全市生產企業的要求,全力協助東莞進行污染整治。工業揮發性有機物(VOCs)排放治理,加大生活揮發性有機物控制力度。嚴控區域工業新增VOCs排放,確保不增加區域內工業VOCs的總量排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