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保護環境和自然資源,防治空氣污染和引起公害,工業化國家和工業比較發達國家都制訂了環境保護法、大氣環境質量標準,工業與發動機廢氣排放標準。下面介紹我國的大氣環境質量與污染物排放標準。 我國大氣環境質量標準 自從1973年8月我國第一次環境保護工作會議召開以后,我國對環境保護工作十分重視,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,陸續制訂了環境質量標準、污染物排放標準、污染物控制技術標準。其中有關大氣環境標準有四個: (1)大氣環境質量標準;
(2)居住區大氣中有害物質的最高容許濃度;
(3)車間空氣中有害物質的最高容許濃度;
(4)廢氣排放標準。
大氣環境質量標準分為三級。一級標準指為保護自然生態和人群健康,在長期接觸情況下,不發生任何危害影響的空氣質量要求。二級標準指為保護人群健康和城市、鄉村、動植物,在長期和短期接觸情況下,不發生傷害的空氣質量要求。三級標準指為保護人群不發生急、慢性中毒和城市一般動、植物(敏感者除外)正常生長的空氣質量要求。